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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34次 更新日期:2024-08-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脑机接口、创新药、人形机器人等产业。

在建运行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6)。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3年科技经费支出建议应至少达到5000万元以上水平。

5.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我校推荐名额1个。校内如有2个及以上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 3)。

3.今年上级部门申报受理时间要求非常紧,请我校各申报单位于9月9日(周一)16时前将申请报告和数据填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送安中大楼5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为保证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知晓本人参与申报,工程中心必须组织固定人员在《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知晓情况书》(见附件 5)上签字确认。

5. 如我校推荐上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经省教育厅遴选后推荐到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受理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单位条件、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冯吉春 电话短号586930 电子邮箱fengjichun@bocaiurl.com



附件:

1.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 2022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5.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知晓情况书

6.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科技处

2024年8月29日



科研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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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4-08-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脑机接口、创新药、人形机器人等产业。

在建运行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6)。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3年科技经费支出建议应至少达到5000万元以上水平。

5.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我校推荐名额1个。校内如有2个及以上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 3)。

3.今年上级部门申报受理时间要求非常紧,请我校各申报单位于9月9日(周一)16时前将申请报告和数据填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送安中大楼5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为保证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知晓本人参与申报,工程中心必须组织固定人员在《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知晓情况书》(见附件 5)上签字确认。

5. 如我校推荐上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经省教育厅遴选后推荐到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受理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单位条件、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冯吉春 电话短号586930 电子邮箱fengjichun@bocaiurl.com



附件:

1.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 2022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5.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知晓情况书

6.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科技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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